拒绝腐败的“第一次”
更新时间:2025-04-02
17:02 浏览量:1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这一重要论述,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坚决同腐败行为划清界限,尤其是面对腐败的“第一次”,哪怕只是小恩小惠、蝇头小利,也要果断说“不”。

纵观近年来查处的众多腐败官员的堕落轨迹,无不是放松了警惕,没有守住“第一次”:不该拿的拿了,不该收的收了,不该占的占了。正是因为没有拒绝这腐败的第一次,才导致出现第二次、第三次,终至堕落,毁掉自己的一生。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往往会面临诸多追捧者、索求者,甚至“围猎”者。这些人为达目的,会不择手段地通过各种方法行贿。因此,“第一次”成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重要关口。那么,如何才能严控、拒绝这“第一次”呢?

面对“第一次”莫存侥幸心理。侥幸终酿祸端,部分干部在面对“第一次”时把持不住,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根源就在于心存侥幸。他们拿了不该拿的、收了不该收的、占了不该占的,总觉得自己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甚至认为自己能掌控局面,即便被察觉也能“摆平”。然而,心存侥幸,必有不幸。侥幸是一个人最大的愚蠢,是祸根所在。哲学家狄德罗曾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是由于侥幸的引诱。”在腐败问题上,若以“就只这一次”为借口为自己开脱,就会为后续的堕落埋下隐患,必然导致“前腐后继”,最终量变引发质变。
面对“第一次”莫忘纪法高悬。有些干部在遇到腐败的“第一次”时,之所以心安理得地接受,是因为忽视了纪法这把利剑。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纪法意识,明白纪法是行为的准绳与戒尺,是“带电的高压线”。当下,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四位一体,实现了监督全覆盖,让违纪违法干部无处遁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铁律。党员干部应时刻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面对“第一次”,更要知法明纪,怀律己之心、思贪欲之害,确保思想不偏差、行为不逾矩。
面对“第一次”莫要不思后果。党员干部面对腐败的“第一次”,要冷静思考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廉与贪,一念之差,却决定着荣辱两世界。因此,要心中常装“四本账”——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若不考虑后果、不自我约束,有了这“第一次”,便埋下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种子,一而再、再而三,越陷越深,被查处只是时间问题。到那时,已是追悔莫及。

腐败的“第一次”,从表面上看或许微不足道,但从性质上讲却极其严重,它既违背党员标准,也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学会拒绝“第一次”,是党员干部修身的基础课,也是锤炼党性的硬功夫。只有坚决拒绝腐败的“第一次”,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更多精彩视频

欢迎投稿,转发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