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大块头”须担大责任
更新时间:2025-11-24 15:32 浏览量:3
个人信息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事关国家的网络安全。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起草的《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为何目光聚焦大型网络平台?根据征求意见稿,对大型网络平台的认定,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注册用户5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1000万以上;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者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掌握处理的数据一旦被泄露、篡改、损毁,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国计民生等具有重要影响。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大块头”身系大责任、应有大担当,是不容有失的关键防线。靶向施策、对症开方,夯实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安全堤”,意义重大。
也须看到,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信息生成、传播、存储、利用、清理等整个生命周期看,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可能带来“蚁穴溃堤”的影响。因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必须秉持系统思维、链式思维,从多个方面入手——
真管。作为个人信息集散地、储存池,大型网络平台是必须管住、管好的对象。对其如何履行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较为细致的“工作指南”,比如制定实施内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合规审计等活动,及时处置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和事件等;以及为个人行使权利提供便捷的方法和途径。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下足真功夫、细功夫、实功夫,全力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感”,大型网络平台才能化身大型安全屏障。
严惩。徒法不足以自行。“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AI“泄密陷阱”等新情况表明,在网络平台自我完善的同时,仍需要监管升级加码、执法利剑出鞘。从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到公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再到各地细化制度法规、提高违法成本,以“严”的力度、“惩”的震慑,斩断牟利链条,破除侥幸心理,实现治理协同,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才能愈筑愈牢。
齐防。每个人,都是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人。无论是为上述征求意见稿建言献策,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守好信息关口,都是为筑牢个人信息保护之堤添砖加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除了健全法律法规、督促平台尽责,还需要公民个人增强信息保护意识,牢牢守好第一道防线。
个人信息保护,既是民生考题,也是发展议题。“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这幅美好图景,需要政府、平台、公民等各方力量共同勾勒、共建共享。(张冬梅)
